关于芬欧汇川(中国)有限公司二期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新闻稿 15.7.2016 14:00 EEST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现将芬欧汇川(中国)有限公司二期扩建项目60万吨未涂布纸生产线建设情况予以公示。

一、 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年产60万吨未涂布纸生产线一条
建设单位:芬欧汇川(中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苏省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 芬欧汇川(中国)有限公司原厂区内
工程投资:本项目投资约8.3亿美金,环保投资1.35亿元人民币
工程建设情况:本项目2012年8月开工建设,2015年10月完成建设,2015年11月16日投入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
环评补充报告编制单位:江苏省环科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环保设计单位:中南电力设计院(废气)、山东省轻工设计研究院(废水)
环保施工单位:江苏新世纪江南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废气)、南通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土建)、福建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设备安装)、Econet(进口设备供应)
验收监测单位: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二、 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芬欧汇川(中国)有限公司【原芬欧汇川(常熟)纸业有限公司,2012年更名】是一家由芬兰芬欧汇川集团(UPM)投资的外商独资文化用纸生产企业,公司座落在江苏省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业路2号,于1999年初建成投产。公司的一期项目包括一条年产32万吨的文化用纸生产线(二号纸机)和一条年产45万吨的复印纸、书写纸生产线(一号纸机)。

《芬欧汇川(常熟)纸业有限公司二期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环保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和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于2008年12月共同编制,并于2009年3月25日获得环保部环评批复(文件号:环审【2009】157号)。二期扩建项目拟建年产60万吨未涂布纸生产线和80万吨涂布纸生产线各一条(即三号纸机和四号纸机),以及扩建与之配套的附属设施,建设地点在原厂区内。由于受到始于2008年的全球经济危机和中国造纸工业产能过剩所带来的市场变化、以及公司对自身发展的考虑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公司决定二期扩建项目先期建设一条年产60万吨未涂布纸生产线(即三号纸机),并相应地对配套环保设施,即现有热电站烟气处理系统和污水处理站,实施提标改造和优化改进。三号纸机项目在2010年8月获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批准文号:发改产业【2010】1960)。由于建设内容的变更,公司委托江苏省环科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的前身)对此次变更工程编制了《芬欧汇川(中国)有限公司二期扩建项目环评补充报告》,根据补充报告的分析论证,此建设内容变更不属于项目重大变更。

二期扩建项目于2012年8月正式开工建设,于2015年11月16日建成并顺利投入试生产。在二期扩建项目建设期间,公司本着 “三同时”和“以新带老”的原则,按计划投资1.35亿元人民币对现有烟气和污水处理设施进行了提标改造,项目的环保投资达到了先期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的6.8%。

三、 验收监测结果
目前,新建项目运行良好,在实际产量达到设计产能75%的条件下,排放废气和废水等各项环保指标均达到或优于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从2016年4月19日开始,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主持了该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并于之后出具了《芬欧汇川(中国)有限公司二期扩建项目竣工验收环境监测报告》。
1、 废气
-监测结果表明,公司的自备热电站燃煤锅炉烟气排放的SO2、NOx和烟尘等各项污染物指标均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2重点控制地区的排放限值。
-新建造纸车间三台天然气加热炉的燃烧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 燃气锅炉标准。
-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 新改扩建二级标准要求。
2、 废水
-全厂废水总排口的各项污染物指标监测结果满足《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表3的标准限值,尤其是化学需氧量(COD)、悬浮物(SS)和氨氮浓度等一些关键指标都远低于标准限值。
3、 噪声
-监测结果显示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 类、4 类标准要求。
4、 固体废弃物
二期扩建项目建成后,全厂固体废弃物预估年产生量为19.9万吨,其中99%以上为煤渣和废弃包装物等资源化可回收再生废物;废水污泥将在自备热电站锅炉焚烧处理;不可回收工业垃圾交给开发区的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转运给常熟浦热电能源有限公司(即垃圾发电厂)焚烧发电;少量的危险废弃物如化学品包装桶和维修产生的废油、废油桶、油抹布、灯管、蓄电池,将交给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专业公司处置。
5、 排污总量控制
二期扩建项目竣工验收环境监测结果表明,本次验收监测期间的废水排放量,水污染物COD、BOD、氨氮、总氮、总磷和AOX的排放量,废气中的SO2、NOx和烟尘的排放量,均能满足环评报告中核定的排放量。

四、 联系人和联系信息
本公司将在近期向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提出“二期扩建项目先期建设部分竣工验收申请”,在此,我们向社会公开该建设项目的信息,以便接受公众监督。如您对此项目有任何疑问和意见,请和以下人员联系:

建设单位:  徐勇 0512-5265 1818  xu.yong@upm.com
    金丽生 139 1366 0022  jin.lisheng@upm.com
验收监测单位: 朱泽华 025 8421 6318    13770785715@163.com

有关《芬欧汇川(中国)有限公司二期扩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的详细内容,请点击链接。